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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费收费依据、标准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15-04-02

收费项目

土地登记费

收费依据

 1、国家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93号;

 2、省土地局、物价局、财政厅《山西省土地登记收费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1]晋土管字第8号。

收费标准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面积2000平米(含2000平米)以下每宗地200元,每超过1-500平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包括全民、集体、个体)土地面积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1-500平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3)事业单位、全额预算单位同(1);差额预算单位土地面积5000平米(含5000平米)以下,每宗地300元,每超过1-500平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自收自支单位同(2);(4)城镇居民用地区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含100平米),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1-50平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5)农村居民用地区面积在200平米(含2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米以上的,每宗地收10元。土地证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用地国家特制证书每证20元;军用土地每宗地收30元,土地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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