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要求,我市扎实开展综合统计主要指标填报及分析工作,现就我市2016年度工作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了耕地目标责任制,坚守了耕地红线。一是严格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制,市、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圆满完成了全市287.26万亩耕地和247.95万亩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二是大力推进了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验收1.418万亩, 2012年、2013年的7个省级耕地开发基金项目共完工10018亩,完成市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1157亩。三是及时推进了基本农田划定。5月1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会议,5月13日会同市农委给各县下达了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任务,6月16日市本级和各县汇总数据通过了省级质检,工作进度排名全省前列。在省厅的审核论证中,我市工作报告被作为范本要求其他地市参照。四是完善和创新了耕地保护制度。为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题,我市实施了小块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泽州县从2014年开始实施以来,3年共计新增耕地2400亩,阳城、高平今年也开始实施,可有效解决项目占用水浇地的燃眉之急。5月26日省厅许大纯厅长来晋城调研时,对我市占补平衡工作中的创新给予充分肯定。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重点工程用地。一是规划修编。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收集了全市重点工程需求,起草了核减全市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和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方案,并协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厅进行沟通。目前,市县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待省厅下达指标;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市级完成规划文本初稿和制作图表工作;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正在收集相关资料;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了工作方案报备工作。二是保障重点工程用地。为做好保障用地工作,我局实行局领导包项目负责制,将全市580项重点工程全部分解落实,分门别类制定了用地保障措施。目前,全市共报征土地6114亩,供应土地9720亩,包括晓庄街、文博路等一批市政道路工程,207国道改道、花园头小学建设、苗匠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同时,一批重点工程用地难题也有了突破性进展:太焦客运专线(高铁项目)控制性工程先期用地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正式报征土地材料正在抓紧准备,明年4月前可上报;207线互通项目规划修改方案已通过省厅论证,11月可上报用地预审;国道207线过境段改造项目,目前存在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规划等问题,明年2月份完成规划修改后可上报审批。三是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加快了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对今年全省闲置土地盘查中涉及我市的7宗土地,及时做了整改;加强了房地产用地管控,已调整核减住房用地计划33.4812公顷。四是开展了“两个行动”。“冬季行动”共为36家民营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供应土地5宗340亩,为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核定了用地规模(批复土地利用方案),出让2宗非煤采矿权。“高平行动”正在推进,已经为高平核减耕地保有量3200亩,大大缓解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占补平衡的压力,开展了高平3248亩小块未利用地开发工作,出台了《高平市旱地改水浇地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性文件,助推高平“先行一步、富民强市”。
(三)积极探索实践,推进了国土资源改革。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扎实推进。9月底前我市六县(区)全部颁发了不动产证书,实现了“停旧发新”;尤其是9月26日,我市举行了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交易机构揭牌暨权证首发仪式,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正式揭牌。这标志着我市结束了土地、房产等分散登记的历史,正式迈入全面清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的不动产登记新时代。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360本、证明1881份。二是泽州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共入市了13宗集体用地,可获收益5398万元,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制度,并根据一年多的试点实践,对《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提出了4条修法建议。尤其是5月18日,泽州县颁发了全国第一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创全国先例。10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许大纯来我市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强化监管、规范程序,提升了矿政管理水平。一是改革我市矿业权审批制度。落实省厅精神,实行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三合一”,简化了矿业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清理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事项,实现了方案编制“无门槛”;认真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我局负责的8 项任务,做到了每周报情况,每月有总结。二是规范矿业权市场,加快我市矿业权招拍挂制度的有序推进。我们组织对全市115 个规划矿区重新调整布局,编制了调整方案,经市、省专家组评审通过,于3月28日由省厅予以批复。本次调整优化了我市矿业权布局,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促进矿政管理依法有序。完成了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2015年度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工作;完成了108座矿山储量年报审查登记和71座生产煤矿采矿回采率考核工作,并全部建立了考核台账;审核完成了51座煤矿和非煤矿山的新立、延续换证、抵押备案等手续。
(五)重抓地灾防治,保障了民生安全。一是狠抓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年未出现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制定下发了《晋城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县、乡、村签订了防灾责任状,及时召开了全市地灾趋势预测会商会议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落实了防灾经费,按时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对小型的高危隐患点进行了治理;二是实施了地灾治理搬迁工程。积极和市财政协调,提前下达了215万市级补助资金,并针对工程推进慢的问题,以市政府办公厅发函的形式对各县政府进行了督办。截止目前,2014年的97户、2015年的89户主体工程全部竣工,2016年的89户主体工程全部开工,竣工过半。
(六)严格执法监察,维护了国土资源秩序。一是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卫片检查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印发了《晋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11.92%,市、县两级均未被约谈问责。二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及时性和动态巡查的覆盖性,以及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逐步形成了“全覆盖监测靠卫片、违法行为偶发区靠巡查、违法行为易发区靠视频监控”的三位一体立体防范监控体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远程视频监控应用等措施,维护了全市矿业秩序的持续稳定。
二、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
1、规划指标不足。本轮土地利用本规划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65700亩,截止2013年底(评估时点),全市剩余规划指标74798亩。2014年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32467亩。2015年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8517亩,截止2015年底,全市结余规划指标33814亩,已安排高沁高速(占而未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6702亩,本轮规划安排省级重点工程未实施项目占用规划指标18597亩,另外还规划安排了一部分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本轮新增规划指标已基本用完,无法满足“十三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2、《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接近末期,用地限制因素增加。在《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控制和指导下,我市的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围绕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整治规划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土地利用用途管制为手段,合理调整城乡土地利用与布局,科学有序安排了众多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但随着时间推移,本轮规划使用已接近尾声,部分项目用地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必须调整、修改和完善规划,这也造成了时间上的延误,同时对部分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在空间上也造成选址困难的影响,项目不能及时落地实施。
3、用地报批制约因素较多,影响土地报批进度。一是用地规划的刚性约束。多数项目单位选址优先考虑的是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地方,往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无法调整,工作极为被动。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改,占用一般农田的项目可调整,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仍无法解决。建议在项目选址前,国土资源部门应提前介入,确保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项目单位前期准备不充分。尽管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较多,用地需求很大,甚至开工建设的要求很迫切,但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多数项目因为选址、规划、环评等各种原因准备不充分,不具备报批条件,严重影响了报件进度。三是占补问题有了新要求。国土资源部2014年18号文件提出,今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对占与补的土地进行等级评定,特别是占用水浇地的要补充等质等量的水浇地,过去的老问题亟待解决,现在的新上项目也面临类似情况,需要前期做大量的沟通协调和基础性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和省厅沟通协调。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速完善、修改时,结合我市实际用地需求情况,在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时,多向我市倾斜,为今后全市用地提供基础支撑,并适当核减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
二是加大耕地特别是高标准耕地补充储备力度。各县(市、区)要抓紧土地整治、开发,为用地申报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三是充分利用好产业集聚区政策。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工业集聚区的分区规划工作,集中申报,大力推行标准化厂房建设,由过去的项目等土地转变为土地等项目,为我市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照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的要求,禁止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同时,对于新选址的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
五是加强项目用地布局、规模及产业结构的整体规划。同时,打破我市“一煤为大”的产业结构,在产业用地、产业定位、产业发展上多做文章,摒弃我市粗放低效利用土地、产业结构欠优化的现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