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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9年第一季度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19-03-29

  

    2019年,我市以节约保护资源、保障支持经济发展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积极主动服务,全力打造良好的用地环境,确保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将第一季度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汇报如下:

    一、 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及分析

(一)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2019年省厅预下达我市计划指标1000亩,同时下达陵川县、沁水县每县500亩增减挂钩指标。

一季度共安排用地指标74.0447公顷,其中农用地69.81公顷(耕地46.6887公顷),未利用地4.2347公顷。

(二)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及土地征收情况

2019年截至3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382.799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46.8980公顷;土地征收面积64.0593公顷,征地总费用9057.9123万元。

与上个月相比(2019年截至2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382.7993公顷,土地征收面积64.0593公顷),本月批准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面积无增长。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截至3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134.2378公顷,土地征收面积0.7738公顷),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增加248.5615公顷,,同比增长185.2%,土地征收面积增加63.2855公顷,同比增长8178.5%。两项数据增长幅度较大。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阳城验收项目2个,完成投资70.3575万元,新增耕地面积11.2035公顷;陵川完成投资3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沁水验收4个,完成投资464.6067,建成规模272.0115公顷。补充耕地中可用于占补平衡指标:阳城新增耕地11.2035公顷。

(四)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供应土地21宗,面积40.264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0734公顷,住宅用地23.239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7267公顷,其他用地9.2251公顷。出让成交价款58731万元,出让面积29.0397公顷。

(五)不动产登记情况

第一季度不动产权证书为10932本,同比上升184.39%。不动产登记证明为3323本,同比上升43.98%。

(六)土地违法查处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6起,均属非法占地案件,涉及土地面积47.06亩(耕地16.1亩),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今年一季度全市土地违法总量与去年同期的3起相比,呈上升趋势,同比上升100%

土地违法案件从违法主体分析,企业违法用地4起,占比66.67%;村组集体违法用地2起,占比33.33%。

土地违法案件从违法类型分析,仓储用地3宗、其他商服1宗、公路用地1宗、殡葬用地1宗。

随着卫片执法检查的常态化,以及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营造了较好的依法用地、依法采矿的氛围,重点工程等大面积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小康、推进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各种积极要素集聚,各方面重大利好相互叠加,全市经济由“疲”转“兴”的上升势头日趋明显。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建设“转型示范区的先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对外开放高地的桥头堡”三大目标,推动晋城经济高质量转型。在十方面重点工作中,具体部署了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抓好重点转型项目落地、实施“三通”工程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六见”生态提升工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重大任务,每项工作都需要土地保障,都需要高质量的土地保障。

(二)《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接近末期,用地限制因素增加,我市积极调整规划,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通过并下达批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在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吸纳了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和产业布局体系,以土地利用用途管制为手段,合理调整城乡土地利用与布局,科学有序安排了众多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三)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土地供应短期内大幅回升的势头还不明显。受房地产去库存等相关政策影响,土地供应并不乐观,从上年度土地公开出让趋势来看,房地产用地逐步减少,基本趋于饱和,房地产开发商拍地更加谨慎。一些项目因资金断链,或者因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而放弃投资,造成项目无法供地。一些经营性用地在招拍挂过程中流拍、流挂,出现土地无效供应。另外部分用地因为坐标转换的原因不能及时报批。

(四)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数据未下发,各县(市、区)局虽已对地籍变更中发现的违法信息进行调查,但存在违法信息掌握不全等情况。

   三、土地利用管理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针对部分已占地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用地企业,采取有效制约措施督促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对一些大面积宗地项目,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帮助其解决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切实提高我市整体土地供地率水平。对属于项目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供地的,调整给急需建设项目使用;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责令其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否则取消项目用地。对城乡规划调整,造成无法及时供地的,采取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重新招商引资安排给新的建设项目使用、完成规划修编后按新的规划用途供地等其他方式处置。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的项目大力支持,避免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发生。加大耕地,特别是高标准耕地补充储备力度,各县(市、区)要抓紧土地整治、开发,为用地申报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照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的要求,禁止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同时,对于新选址的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打破我市“一煤为大”的产业结构,在产业用地、产业定位、产业发展上多做文章,摒弃我市粗放低效利用土地、产业结构欠优化的现状。

(三)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同时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责任问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报告,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专项整治,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维护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公开通报,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和影响,确保我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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