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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9年上半年度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19-07-01

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及分析报告工作,真实、及时、全面分析全市用地形势和存在问题,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将上半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汇报如下:

    一、 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及分析

(一)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2019年省厅预下达我市计划指标1000亩,同时下达陵川县、沁水县每县500亩增减挂钩指标。

二季度共安排用地指标58.6402公顷,其中农用地54.6763公顷(耕地44.2643公顷),未利用地3.9639公顷。

(二)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及土地征收情况

2019年截至6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684.91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41.2809公顷;土地征收面积204.9675公顷,征地总费用28987.1762万元。

与上个月相比(2019年截至5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660.2013公顷,土地征收面积174.2936公顷),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增加24.7167公顷,同比增长3.7%,土地征收面积增加30.6739公顷,同比增长17.6%。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截至6月份,共批准建设用地171.5488公顷,土地征收面积34.0816公顷),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增加513.3692公顷,同比增长299.3%,土地征收面积增加170.8859公顷,同比增长501.4%。

(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全市供应土地72宗,面积117.671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7894公顷,住宅用地50.529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2806公顷,其他用地40.0719公顷。出让成交价款114816.3333万元,出让面积80.35598公顷。

(四)不动产登记情况

上半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为19505本,同比上升95.99%。不动产登记证明为9240本,同比下降17.71%。

(五)土地违法查处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56件,涉及土地面积493.92亩(耕地137.99亩),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未发现矿产违法案件。

今年上半年全市土地违法总量与去年同期的83件相比下降32.53%,非法占地面积比去年同期的452.9亩上升9.06%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小康、推进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各种积极要素集聚,各方面重大利好相互叠加,全市经济由“疲”转“兴”的上升势头日趋明显。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建设“转型示范区的先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对外开放高地的桥头堡”三大目标,推动晋城经济高质量转型。在十方面重点工作中,具体部署了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抓好重点转型项目落地、实施“三通”工程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六见”生态提升工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重大任务,每项工作都需要土地保障,都需要高质量的土地保障。

(二)《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接近末期,用地限制因素增加,我市积极调整规划,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通过并下达批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在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吸纳了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和产业布局体系,以土地利用用途管制为手段,合理调整城乡土地利用与布局,科学有序安排了众多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三)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土地供应短期内大幅回升的势头还不明显。受房地产去库存等相关政策影响,土地供应并不乐观,从上年度土地公开出让趋势来看,房地产用地逐步减少,基本趋于饱和,房地产开发商拍地更加谨慎。一些项目因资金断链,或者因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而放弃投资,造成项目无法供地。一些经营性用地在招拍挂过程中流拍、流挂,出现土地无效供应。另外部分用地因为坐标转换的原因不能及时报批。

(四)违法类型以工业、仓储和其他商服为主,其中工业用地29宗、仓储用地10宗、其他商服用地6宗,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量的51.79%、17.86%、10.71%,这三类违法用地呈点多、面广的特点,给我市的执法日常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近年来查办的土地违法案件,由于人民法院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拆除申请在受理和执行等方面门槛高,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违法状态,致使企事业单位和村组集体违法用地成为土地违法的主力。由于基层执法车辆欠缺,日常巡查和监管得不到有效保证,县级执法在工作上过度依赖于卫片执法,今年上半年我市土地违法中历年隐漏案件高达50宗,占土地违法总件数的89.28%,日常执法监管效果不明显。

    三、土地利用管理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针对部分已占地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用地企业,采取有效制约措施督促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对一些大面积宗地项目,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帮助其解决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切实提高我市整体土地供地率水平。对属于项目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供地的,调整给急需建设项目使用;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责令其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否则取消项目用地。对城乡规划调整,造成无法及时供地的,采取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重新招商引资安排给新的建设项目使用、完成规划修编后按新的规划用途供地等其他方式处置。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的项目大力支持,避免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发生。加大耕地,特别是高标准耕地补充储备力度,各县(市、区)要抓紧土地整治、开发,为用地申报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照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的要求,禁止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同时,对于新选址的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打破我市“一煤为大”的产业结构,在产业用地、产业定位、产业发展上多做文章,摒弃我市粗放低效利用土地、产业结构欠优化的现状。

(三)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同时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责任问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报告,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专项整治,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维护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公开通报,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和影响,确保我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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