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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21-03-29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现就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一、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一)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20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起,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交易行政确认事项1起,占比33.33%;涉及土地征收行政补偿事项1起,占比33.33%;涉及诉讼行政不作为事项1起,占比33.33%。案件类型主要为不动产登记类、诉讼土地复垦类。

目前,3起行政应诉案件中,撤诉的1起,一审法院已审结2起,占比100%;1起上诉至二审法院待审,占比50%。一审已审结的2起行政应诉案件中,驳回诉讼请求的2起,占比100%。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局领导出庭应诉3起,出庭应诉率为100%;科室(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三)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2020年我局公益诉讼案件0件。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应诉力量薄弱,影响案件办理质量。机构改革之后,人员转隶变化很大,法规科长期人员力量薄弱,特别是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另一方面,行政应诉案件复杂性、专业性增强,急需加强法治机构的力量。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还需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对自然资源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明确要求,虽然相比去年有很大进步,但具体工作中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出庭不出声”、更没有“出彩”,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公益诉讼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2019年以来,与检察院、法院关于公益诉讼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实质性建立起来。

三、2021工作建议与打算

(一)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夯实行政应诉基础。要不断加强法治机构人员学习,加强队伍力量,推进法治机构工作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运用好法律专业人员能力,推进依法应诉。

(二)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学习,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争取出庭出声出彩。

(三)明确应诉职责分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按照“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答辩、举证责任,突出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以便行政应诉工作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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