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城市国土资源,位于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属正处级行政机构,是政府主管土地、矿产、测绘于一体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国土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2)组织开展相关法规宣传教育;(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4)检查相关法规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及使用得的合法权益;(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登记发证工作;(7)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划拨、转让、抵押、交易;(8)矿产资源储量综合管理;(9)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核、登记、转让管理;(10)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等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征管科、行政审批科、规划科、地籍管理科、不动产登记科、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审批科、土地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科、地质环境科、测绘管理科、政策法规调控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等17个行政科室。全额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信息中心、调查规划设计院、矿山监测调查测量队、宣传中心、地理信息中心、信访接待室、督察室、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财务属局统管。
国土部门包括国土局本级、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管理中心四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国土部门本年收入共计148832364.93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本年收入141716412.25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15952.68元。
二、“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国土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8146.58元,占年初预算数的47.8%,较上年降低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33472元,共接待20批次,113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674.58元,公车购置费为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3,669.13元,比上年降低7.4%,其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33万,下降幅度幅度较大;取暖费下降57.7万,降低部分为2015年取暖费增长后的补发部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