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土地复垦设计报告评审
及折旧区土地复垦验收
(二)性质:其他权力
二、设定依据:
1、《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2】427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2号)
3、《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市国土资发【2014】225号)
4、《晋城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
地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除扩权强县的其他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的项目
四、行政审批条件
县政府申请文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除扩权强县的其他县级国土资源局。
六、申请材料:
情形1:复垦报告评审材料
1、申请文件(原件)
2、项目区土地复垦报告(原件)
情形2:申请验收应提交的材料
1、竣工验收申请(原件)
2、项目初验报告(原件)
3、项目竣工报告(原件)
4、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原件)
5、竣工图、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原件)
6、竣工决算和审计报告(原件)
7、项目设计工作报告(原件)
8、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原件)
9、工程复核报告(原件)
七、办结时限:及时办理。
八、行政审批数量:无具体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无收费项目。
十、咨询电话: 0356-2218496
十一、办理地点
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2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半—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