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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稿:本站编辑 时间:2018-08-09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开发区土地分局,市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889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引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发动群众,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现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推进社会治安不断好转,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市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2、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3、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典型案例,特别是已侦破或已宣判的案例。

4、宣传国土资源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5、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平安晋城的各项工作。

6、宣传本部门行政执法及联合司法机关共同执法工作成效,以案说法,特别是联合司法机关查处的涉刑案件。

7、宣传本部门推动专项斗争进展和成果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方式

1、通过利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幕播放标语、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

(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悬挂横幅、标语由宣传中心负责。各县(市、区)局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2、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和新闻动态。

(由市、县两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

3、发放宣传资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打击重点、举报电话以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发放至每一个职工和本单位所属家属院各户。

(宣传资料印制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传中心负责,宣传资料发放由局宣传中心和后勤中心负责)

4、上门入户宣传走访,深入服务对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和国土资源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并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由市、县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国土所负责)

5、以简报形式及时发布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由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宣传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统筹做好专项斗争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到不耽误工作进度,又要保证宣传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要根据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切实增强宣传时效性。

3、按时报送成果。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相关科室每月18日前汇总宣传工作情况,专题上报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留存相关印证资料(包括宣传过程中的视频影像资料)。各县(市、区)局编发的简报要及时报送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推进、开展、实施、督导、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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