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储量报告评审。负责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指导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保护工作。负责非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非油气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非油气矿产资源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和审批登记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论证。负责局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