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学会。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宣传教育和慰问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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